山东: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22年07月27日09:39  来源:大众日报

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底,山东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151万,占比21.15%;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19.38万人,占比15.92%;60岁和65岁老年人口占比分别高出全国2.25和1.72个百分点。《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以来,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截至2021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226.7万、4614.1万,总体保持稳步增长态势。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实现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医保“应保尽保”。老年人社会福利救助制度不断完善,在不断提高特困人员平均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按年龄段分别给予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增发80元护理补贴。

养老服务更加完善。聚焦失能老年人刚性照护需求,引导社会资本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截至2021年底,全省有养老机构2287家、床位40.3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0.9万张、占比52%。围绕居家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积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021年底,全省已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小区达到20443个,配建率93.8%。

健康服务更加有效。截至2021年底,全省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250家,占全省总数的59%;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等接续性医疗机构204家,占全国总数的12%;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机构达到871家;5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机构。

老年优待更加周到。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在全国首次提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6项优待内容。省财政每年拿出1亿元补助资金,各市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据测算,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一项政策,每年可为老年人节省10亿元以上。

宜居环境更加温馨。积极推动公共场所和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改造老旧小区10294个、涉及208.67万户,安装电梯2877部。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2021年山东省54个社区创建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为全国最多。

权益维护更加严格。2015年以来,全省共办理涉及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7081件,为90253位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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