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解受害人之急

2022年07月20日17:02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孙远见 李坤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孙远见 李坤)近日,市中交警大队辖区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二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受伤严重,大队办案民警为伤者王某及时申请社会救助基金十万元,帮其垫付医药费解决燃眉之急。

今年5月29日下午4点钟左右,在济宁市太白西路延长线(中区)北胡营社区南门口西处,孙某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向左变向,驶入对向车道,碰撞到在路北侧由东向西王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致王某受伤,2022年6月6日,市中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当事人孙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受伤严重至休克,立即被120急救车送入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医生诊断,伤情严重,身体多处损伤及骨折。因伤者伤情严重,救治费用较为庞大,截至手术结束就已花费十多万元救治费用,肇事者未进行垫付,伤者家庭已无力承担。办案民警了解到此情况后,为使伤者得到及时救助,立即告知大队社会救助办公室,对王某在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救治费用进行了最高金额十万元的垫付,大大缓解了家属的经济压力。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中交警大队启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50余起,垫付基金300余万元,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进行救助,切实保障了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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