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纳税人的一封信

2022年07月06日10:29  来源:山东公安

尊敬的纳税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依法诚信纳税,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为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自2022年7月起,将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行业纾困力度,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为确保留抵退税真正惠及诚信守法的纳税人,严肃查处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法治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要求,山东公安经侦与山东税务稽查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企业,采取约谈提醒的方式促其整改;对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办,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并采取限制发票领用、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同时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其上下游企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我们温馨提醒:请您依法依规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欢迎您依法依规检举偷税骗税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规定,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实名检举人给予相应奖励。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向遵纪守法的纳税人致以崇高敬意!

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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