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养老保险之名实施诈骗!梁山法院公开宣判养老诈骗案

2022年06月16日17:54  来源: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启动以来,济宁市梁山法院聚焦主责主业,重点惩治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6月16日上午,受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梁山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例涉养老诈骗案件,用实际行动回应百姓呼声。

经审理查明,自2010年7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以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档案保管费为由,骗取被害人张某某等五人共计人民币171000元。

梁山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某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2年3月21日梁山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责令被告人李某某分别退赔被害人张某某等五人合计171000元。

被告人不服判决,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前,养老骗局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不法分子往往针对老年人信息闭塞等短板设置陷阱,利用虚假宣传以骗取钱财。养老诈骗类违法犯罪性质恶劣、危害极大,不仅造成经济损失,还严重危害到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为此,梁山法院提醒大家擦亮眼睛、防范骗局,一起守护老人的幸福晚年,保护好老人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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