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为有效维护水上交通安全运输秩序,减少和预防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微山县不断加强农用自备船安全监管工作,探索构建镇、村、船舶所有人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取得较好成效。
实行“一船一档”,建立自备船安全管理“数据库”。微山县南阳镇以村为单位,对各村所有自备船舶进行筛网摸排,逐船编号并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形成南阳镇农用自备船安全管理“数据库”。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自备船舶存在安全隐患,便可通过查询“数据库”,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快速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明确三级职责,制定自备船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南阳镇印发《农用自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镇、村、船舶所有人管理责任和义务。湖区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自备船舶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村级主要负责本村内自备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尤其是要做好旅游高峰期等特殊情况下的巡查工作,教育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加强对船舶的维护保养,保持船舶良好的适航状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坚持教惩并重,健全自备船安全管理处置机制。微山县成立水上安全执法中队,制定《水上安全隐患整治处理办法(试行)》,设立两处谈话室,对发现的不穿救生衣、非法拉客载货等行为进行教育和惩处;对非法拉客载货,超载、酒后驾驶以及恶劣天气冒险航行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交由南四湖综合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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