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按下“静音键”,“绿色护考”在行动

2022年06月01日07:55  来源:济宁生态环境

为切实保证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近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有关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行动的通知

2022年中高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法》)实施后全省首个统一考试活动,为贯彻落实新《噪声法》有关要求,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为广大考生提供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决定继续在中高考期间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绿色护考”工作。中高考期间历来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要时段,也是人民群众声环境需求集中体现的窗口时期。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新《噪声法》相关要求,把“绿色护考”作为生态环境系统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落实工作责任,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高考期间良好声环境的期待。

二、依法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各县(市、区)要按照新《噪声法》等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发布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公告,对高噪声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要主动与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其他部门对接,开展噪声污染管控巡查和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行为。针对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扰民投诉,要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健全长效机制,将“绿色护考”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安静权利的重要措施,不断总结完善,提高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三、努力营造治噪舆论氛围。各县(市、区)要将“绿色护考”行动纳入“六五环境日”和新《噪声法》普法宣传等活动中,通过送法入企、倡议书、一封信等多种形式,鼓励涉噪声企业在中高考期间错时作业,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减少鸣笛、广场舞、露天直播等高噪声活动,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噪声污染防治氛围。同时,对主动减噪降噪的,要加大宣传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问题,要进行公开曝光。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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