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继续了解各地通报的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依法查处的相关典型案例。
北京市公安局通报,刘某(男,41岁)明知自己的居住地在朝阳区临时管控区域内,仍于4月26日擅自驾车外出,先后前往通州、大兴多个商超市场购物,并拍摄多段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炫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刘某已被朝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陈某远在明知昆仑苑小区已经采取封闭式疫情防控管理的情况下,仍于3月18日擅自越过小区侧门进入人员密集区活动,其在当日返回小区时被执勤人员发现。陈某远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警告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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