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支持范围:“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利企业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具体办理流程:纳税人自行申报、自主享受。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科室:财产和行为税科、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责 任 人:汲爱国、郭兵
联系电话:0537-2397698、0537-239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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