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兖州警方通报六起涉疫违法行为

2022年04月16日08:57  来源:兖州公安

警 方 通 报

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近日依法打击多起涉疫违法行为。

案例1

不服从疫情防控执勤人员检查

阻碍执行职务

4月12日,李某驾驶大货车从宁阳县由北向南经过兖州区漕河镇104省道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站时,拒不服从现场执勤民警指令,强行闯卡,被现场执勤民警及时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2

不戴口罩不服从疫情防控人员劝阻

用汽车堵门

4月10日,杨某驾车欲进入某花卉大世界,执勤人员劝说杨某戴上口罩后进入,杨某不听劝阻,与执勤人员发生推搡并将汽车停放在大门前,致使其他车辆无法进入,扰乱了正常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3

强行通过疫情防控检查站

阻碍执行职务

4月13日,杨某驾驶大货车从宁阳县由北向南经过兖州区漕河镇104省道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站时,拒不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令,强行闯卡,被现场执勤人员及时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4

不服从防疫工作人员劝阻

并辱骂防疫工作人员

4月14日,赵某在通过兖州区新驿镇某疫情执勤点时,因不戴口罩,执勤人员对其劝阻,赵某不服从劝阻并对防疫工作人员进行辱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依法对赵某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5

不进行核酸检测

并冲闯防疫执勤点

4月13日,马某骑电动车通过兖州区大安镇某防疫执勤点时,因其未进行核酸检测受到防疫人员劝阻,马某不听劝阻并冲闯防疫执勤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依法对马某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

案例6

不服从防疫工作人员劝阻

并用车堵路

4月13日,刘某驾车通过兖州城区某防疫检查点时,不服从工作人员要求其进行核酸检测,把车堵在路上,致使其他车辆无法通行,扰乱了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其他涉疫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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