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兜底保障困难人员就业

2022年02月28日15:53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志豪

济宁新闻网2月28日讯(记者 李志豪)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是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措施。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济宁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决定大幅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渠道,兜底保障困难人员就业。

记者从今天上午举办的“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济宁市将创设10.32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8.4万个。2022年、2023年每年安排公益性岗位3.44万个,2024年、2025年每年安排公益性岗位1.72万个。每年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占80%。

岗位开发坚持需求导向、公益属性的原则,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以道路养护保洁、扶残助残、劳动保障协理等为重点,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发展需求,开发荒山绿化、文物保护、景区协管等特色岗位。

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主要包括6类人员。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贫、弱、残、老等4类人员,包括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和45-65周岁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大龄失业人员等2类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由省、市、县三级分担。其中,对财政困难县,省、市、县的分担比例为60%、20%、20%;对非财政困难县,省、市、县的分担比例为40%、20%、40%。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渠道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与过去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相比,这次行动主要在五个方面有所创新。

岗位规模大幅扩容。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公益性岗位在岗1010人,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931人、乡村公益性岗位79人,岗位储备1158个。这次行动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预计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达到10万以上,较以往大幅扩容。

岗位设置更加科学。这次行动,将统筹整合现有公益性岗位,由县(市、区)根据实际,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有效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问题。同时,各县(市、区)还可以结合当地发展需求,开发特色岗位,使得岗位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比如,梁山县、微山县,可以围绕黄河滩区迁建居民安置、南四湖退养渔湖民安置等方面创设岗位。

安置重点发生变化。过去的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这次行动,则主要考虑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占比较高,约占80%。

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允许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同时,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有效遏止“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

服务保障更有温度。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过去的“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统一实行政府补贴,由县(市、区)按月发放。同时,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岗位退出人员有就业需求的,人社部门将继续提供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等服务,提升其再就业能力;有创业需求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各项政策扶持;对生活困难并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现“人员退出、帮扶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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