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号牌,您需要了解这些

2022年01月14日14:05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购买了新车,还没来得及挂牌,又需要上路行驶,怎么办?

临时号牌,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今天,小编就来说说“临牌”那些事!

申请情形: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所需材料: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实现联网核查);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辖区内临时号牌

跨辖区临时号牌

常用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类型:

辖区内临时行驶车号牌(“浅蓝底纹黑字黑框线”):仅供机动车在济宁市辖区内临时行驶使用。

跨辖区临时行驶车号牌(“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供机动车跨市行驶使用。

办理途径

(一)网上办:

下载并注册“交管12123”APP,登陆首页,点击“更多”进入业务中心选择“申请新车临时号牌”,按照提示办理:(个人用户可通过该功能申请新车临时号牌,单位用户不能通过手机办理):

(二)窗口办:

办理地点:

注:也可前往就近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或汽车销售公司办理(汽车销售公司仅限办理品牌商授权的已销售车辆)。

来源:济宁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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