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启动 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快来报名吧

2021年11月04日09:44  来源:济宁晚报  作者:苏茜茜 陈玉芬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走深走实,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济宁市民政局10月25日印发通知,启动2021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

项目申报

申报时间截止到11月15日。有关社会组织根据本单位宗旨,合理确定项目,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报告,进行项目申报。

项目类别

重点开展离婚家庭子女关爱、婚姻家庭辅导、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重度残疾人照料、社区社会组织成长计划(重点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关爱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等项目,各社会组织可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项目类别自主申报项目,每个组织最多可以申报2个项目。

奖项设置

本次公益创投大赛共设置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1万元的资金奖励。

申报条件

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是在济宁市行政区划内市、县两级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或者在乡镇(街道)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

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

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严格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具备开展服务项目相关资质、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同等条件的下列社会组织具备优先资格:评估等级在3A级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高的项目。

在乡镇(街道)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

具备开展服务项目相关资质、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当年未按时年报的;

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存在涉法涉诉纠纷的;

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

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受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仍在处罚期限之内的。

申报材料:

《2021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选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同步报送电子版。

市、县两级民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乡镇(街道)备案证书(表)复印件(应加盖乡镇或街道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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