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袭警说“NO”!嘉祥首例袭警案嫌疑人被批捕

2021年10月13日16:4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近日,嘉祥县人民检察院以袭警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宋某某。该案件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以来,嘉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案件详情

2021年9月,嘉祥县卧龙山镇因一起车辆刮擦事故发生群众纠纷,嫌疑人宋某某于事故现场为一方架势,辱骂他人。接警后民警到达现场,依法口头制止宋某某无效,欲将其带往派出所对事件做进一步调查。宋某某拒不配合,多次试图逃跑,并用脚踹、拳打等暴力方式袭击了一名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随后,警方将其强制带离,并依法刑事拘留。

嘉祥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嫌疑人宋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涉嫌袭警罪。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修正案自2021年3月1日实施。

来源:嘉祥检察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