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八)

2021年09月24日21:0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一起关注山东省第四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今天继续了解“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方面的相关政策举措。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中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修复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后,土地所有权人可出让、出租用于发展相关产业,产生收益向村集体成员倾斜。

设施农用地可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经营合同,由乡镇政府审查备案即可使用土地。

依据2021年全省农民实际种粮面积,向实际种粮农民分类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稳定种粮农民收入。

在56个产粮大县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小麦、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分别达到每亩950元、1150元、950元;在商河县、惠民县开展玉米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玉米收入保险保额达到每亩1000元。

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我省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标准再提高100元,分别达到每人每月850元和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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