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公安局招聘辅警73人,五险一金,高中起报

2021年09月06日08:52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为适应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扎实推进“平安兖州”建设,根据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一简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特巡警辅助岗位42名、交警辅助岗位31名。

二、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0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觉、嗅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

报名地点:兖州区就业劳务开发中心(兖州区富都宾馆东邻)、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辅警办(局大楼305房间)。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专业证书(退役人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初审通过后,凭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一)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参考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法律法规以及写作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处置等能力,以及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面试总分100分。

考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计算方法,得出最后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政审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规定对招聘人员进行政审。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的,由就业劳务开发中心办理手续,派遣到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辅警岗位工作。就业劳务开发中心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被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该录用人员退回就业劳务开发中心,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或辞退手续。

七、待遇

(一)工作期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着公安辅警制服;

(二)月工资2000(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绩效工资月平均200元,绩效工资依据工作考核标准发放;

(四)经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人员每年月工资增加100元。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不符合疫情要求及无关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单位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3705370940、18615921518

附件: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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