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开出首张个人罚单!电动车上楼车主被顶格罚款1000元

2021年08月23日19:28  来源:大众网  作者:张珈玮

2021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泗水大队依据规定对一家物业以及一名业主开出了首张罚单。根据规定要求,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此前,针对乱停乱放的情况。泗水县消防部门已经责令这个小区物业和业主进行整改,可是问题依然存在,据记者了解,这名业主被处以1000元罚款,小区物业被处以5000元罚款。

电梯内安装电动车禁入系统直接从源头上进行了管控,也大大消解了电动车上楼带来的火灾安全隐患。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我来说两句 0人参与,0条评论
发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版权及免责声明:本网所转载稿件、图片、视频等内容仅出于向公众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公司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jnxww@163.com),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所有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