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崔相游 通讯员 李坤)近日,满怀感激之情的交通事故受害人贾某委托家人将一面“破案神速 人民卫士”的锦旗送到市中交警大队,对大队“以民为本、快速破案、解民所困、救民于急”破获碰撞交通肇事逃逸案,并及时帮助自己两次垫付3万余元医疗费的公正不阿和高贵品格进行感谢。
2021年07月26日15时40分许,贾某在济宁市陵园南路樱花苑小区南50米处步行时,被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致贾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逃逸。办案民警经对周边群众走访调查,调取沿途大量监控,查找逃逸电动车行踪,最终锁定肇事逃逸电动车及驾驶人乔某。2021年08月09日,经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乔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贾某无责任。
该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贾某(83岁)身体多处受伤,立即被送往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因伤者年龄大、伤情较重,于2021年07月31日转入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由于肇事方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无保险,伤者年龄大且无收入来源,无力承担高昂的治疗费用。办案民警了解到此情况后,连续为贾某申请了两次社会救助,分别对其在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治疗费用3万余元进行了垫付,及时为伤者家属解决了难题,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用于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只要事故当事人符合申领条件经过审批后,基金会将最大可能的为抢救伤者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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