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筑就大爱 邹城建成“爱心妈妈小屋” 21所

2021年07月13日15:23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郭文文 张裕鹏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郭文文 张裕鹏)女职工是推动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承担繁衍下一代社会的伟大责任,为满足“三胎”政策实施后女职工对哺乳的需求,更好地为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提供人性化的温馨服务,维护女性职工合法权益,邹城市总工会积极响应山东省总工会女工部号召,针对女职工特殊需求,在女性职工较集中的单位和企业、医院、公共场所建设爱心妈妈小屋。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妈妈小屋”21所,其中有5所被评为济宁市级示范点。

在“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的过程中,邹城市总工会多措并举、积极推进。作为第一批典型示范建设的“爱心妈妈小屋”,妇幼保健院、钢山街道卫生院等“妈妈小屋”建设较为成熟。邹城市总工会不定期组织新建、拟建单位到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参观学习,逐步推广。在建设推进中完善各项制度,将建设“爱心妈妈小屋”内容纳入“职工之家”评选标准内容和建设标准之一,并纳入女职工保护集体合同中,建立健全小屋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小屋健康可持续发展。

由于空间有限,“爱心妈妈小屋”一室多用,在医院等卫生部门是与哺乳室、孕妈妈检查、休息室合建灵活运作,在企业则是大多与更衣室、健康小屋等其他设施合建。在建设标准上坚持标准,按照省总、市总标准配备了设施和物品,要求定期维护和更换设施与日常用品,安排专人进行服务与管理,保证场所“干净、安全、舒适”,市总工会定期组织人员对照标准逐一进行验收。

“爱心妈妈小屋”受到了职工群众的普遍认可,为女性安然度过特殊生理期,提供人性化服务。在下步工作中,邹城市总工会将把女职工需求放在第一位,在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加强和单位的沟通,克服用房紧张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及早为女职工打造一个暖心空间。二是把建成的“妈妈小屋”使用好,不断完善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容,总结经验,推动“妈妈小屋”持续发展。努力将“妈妈小屋”打造成女职工的心灵驿站,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女职工的幸福指数,把为职工服务的工作做好做实做细,做到职工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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