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6月份济宁5人被终生禁驾!附典型案例

2021年06月28日19:3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刘健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健)济宁交警曝光了6月份终生禁驾名单,5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案例1: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2017年2月4日20时许,朱耿立驾驶车牌号为鲁H6F159小型轿车(载三人:张钦磊、朱耿清、朱林)沿省道348(55公里+300米)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上述事故地点时,撞到道路中心限宽石墩,造成张钦磊死亡,朱耿立、朱耿清、朱林受伤,两车损坏。交警部门对朱耿立进行血液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0.1mg/100ml。

经查,朱耿立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7)鲁0826刑初100号判处朱耿立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2:交通肇事醉驾致人死亡后逃逸

2020年8月21日22时30分许,苗红丽驾驶车牌号鲁HKD639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邹城市金山大道与名泉路路口西处,与同方向行驶吴俊香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乘坐韩召臣)发生碰撞,致吴俊香受伤,韩召臣当场死亡,车辆、护栏、线杆、公交站牌损坏,造成事故后,苗红丽弃车逃逸。

经调查,苗红丽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鲁0883刑初221号判处苗红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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