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下面一起了解就业保障方面的相关惠企政策措施。
高技能人才引进资金奖励。全职引进或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提高奖励标准。对新全职引进或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选手,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全职引进或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
政策支持范围:全职引进或新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的企事业单位。
企业与各类院校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鼓励企业与各类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
政策支持范围:与各类院校实行联合订单式培养技能人才,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的企业。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培训实施后,企业可按规定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预支不超过6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及考核鉴定工作全部结束后,企业可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其余补贴资金。
政策支持范围: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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