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和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济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条件及流程按照国家认定办法及山东省《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2、申报时间: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处分三批受理区内企业申请材料,第一批于6月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第二批于7月3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第三批于9月1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纸质版材料待网上申报材料通过后,胶装一份、企业认定申报资料光盘(一式四份)、推荐汇总表一份一并报送至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处。
报送地址:济宁市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T3-806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处
联系人:蔡超、郑海红、周志超
联系电话:3255070、3255068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
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济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济宁高新区税务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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