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济宁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对这9个部门单位完成进驻

2021年04月01日20:4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张伟 张帆 宏鑫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张伟 张帆 王宏鑫)近日,十三届济宁市委第十一轮巡察正式启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3月29日开始,4个市委巡察组采取“一托二”“一托三”方式对9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截至4月1日,济宁市委巡察组已完成对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推进办公室)、济宁干部政德教育学院等9个市直部门单位的进驻。

动员会前,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济宁市委书记林红玉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随后,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各市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要求,济宁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紧盯党组(党委)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坚持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并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干部执行力,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实现“五个济宁建设”“八个强市突破”重大任务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坚决落实济宁市委工作部署,深刻认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优良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认真组织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的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问题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设立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邮政信箱等多种联系方式,在被巡察单位驻地及下属单位办公地点设置了意见箱,并在市纪委监委网站和被巡察单位网站同步公示。(《济宁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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