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文:即日起至5月7日实行火情日报制度 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2021年04月01日08:10  来源:闪电新闻  作者:叶金岩

3月30日,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生态安全。

记者了解到,近日,山东气温迅速回升,天干物燥、大风天气明显增多,烧荒、烧地堰等农事用火呈多发态势,加之清明节期间是祭祀扫墓、进山踏青休闲的高峰期,野外违规用火将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

通知对于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做出了要求,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相关工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同时要做好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置工作;公安机关要及时组织开展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和做好防范处置工作;应急部门要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综合监测预警和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市、县、乡包保责任制,采取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重点林区和县市区,县市区部门包乡镇、乡镇包山头、村级包坟头的方式,抓好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的细化、分解和落实,切实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坟有人守,逐层逐级落实防火包保督导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要排查摸清各自范围内的散坟、祭祀点,确保每块墓地、每个坟头都有人盯防;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打击森林草原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根据火险形势及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等管制命令,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检查站和瞭望台工作人员、护林员、防灭火巡查员要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充分利用好进山入林的“防火码”,坚持逢进必扫,做好宣传引导,严禁携带火种和香、纸、烛进山入林。

在清明、“五一”和春耕农业生产季节等高危险期,各级部门要采取超常规管控措施,严格管控上坟烧纸、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野外吸烟等行为;综合运用视频监控、高山瞭望、进山检查、护林巡查、墓地把守等综合配套措施,构筑起立体式、全地域、全天候的防控体系,真正做到控住山、护住林、管住人、防住火。

通知还提到,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危害性和危险性;森林防火岗位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满员待命,24小时集中食宿,靠前驻防、力量前置、带装巡护;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严格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坚持“重兵扑救,报扑同步,小火当作大火打”原则;各地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情、火灾“零”报告制度和卫星监测热点核查反馈制度,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省森防指办公室将对各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即日起至5月7日,各市森防指办公室严格执行火情日报告制度,每日16时前报省森防指办公室,遇有重要火情随时上报。

闪电新闻记者 叶金岩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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