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冠疫苗接种如何预约、打几针…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2021年03月19日15:35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作者:尹燕燕 于新悦 单青

3月1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关情况。关于新冠疫苗接种,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下周起开通新冠疫苗在线预约

3月19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原则上实行集体预约接种,从下周起将逐步开通金苗宝APP、健康山东服务号、健康码等移动应用终端在线预约和接种记录查询功能,实施多平台精准预约。各单位(村居)作为预约接种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单位(村居)接种人群的宣传发动、登记预约、现场组织等工作,整体推进接种工作。

接种单位根据预约情况有序提供接种服务,落实接种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保持安全距离,做到不爽约、不拥挤。单位(村居)要与接种单位建立信息联系反馈机制,接种前与接种单位商定接种日期,接种后组织好第二针疫苗接种衔接以及应种未种人员补种工作。

将组建“流动接种队”

此外,增设接种点位,保障接种资源满足需求。在充分利用现有预防接种门诊(站)和厂矿、企业、学校设立的接种站等接种资源的基础上,将全省符合接种条件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动员范畴,由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安排,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信息,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对于边远、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将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同时,还将根据接种需求,创新接种模式,依托大中型场馆、学校等设立疫苗临时集中接种点,提高接种服务效率。

山东两种灭活疫苗接种均为两剂次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介绍,目前山东省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2个厂家生产的灭活疫苗,全程接种均为两剂次。按照说明书,2个厂家疫苗接种的间隔天数略有差别,但临床试验结果和专家推荐意见认为,间隔3-4周的免疫效果更好。

关于疫苗替代问题,两剂次接种应使用同一厂家的疫苗,也就是说,第一针和第二针接种,最好使用同一个厂家的疫苗进行接种。在疫苗管理中也是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尽可能根据各地第一剂次接种的疫苗种类来合理调配疫苗。下一步将根据国家疫苗生产和供应的安排,统筹使用其他技术路线研发的疫苗,按照接种方案和说明书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

专家提醒,建议居民群众在接种前,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和接种禁忌、接种流程等,正在患急性疾病的人员,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的人员,正在发热的人员,以及妊娠期妇女是不适宜接种的;还要关注两针次接种间隔时间,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在接种时,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并根据当地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现场医务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方便医务人员进行筛查。在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在每个留观场所,我们都安排了医务人员,留观期间,受种者有任何不适,都可以直接咨询现场的医务人员。此外,要保持接种局部的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要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如果症状稍微重一些,建议受种者及时就医,及时诊治。

从监测情况看,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不良反应发生率总体和其他灭活疫苗相当,多数症状较轻。大家只要按照医务人员的指导去做,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可以放心接种。

6月底前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疫苗接种

根据疫情防控的轻重缓急和疫苗生产供应能力等情况,我省疫苗接种具体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等9类重点人群进行接种,这项工作于去年12月启动,目前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底,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优先覆盖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同时对身体基础状况较好且感染风险较高的老年人和其他需要优先接种人群进行接种(需结合目标人群健康状况、暴露风险及疫苗适用人群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第三阶段,下半年,按照国家部署,推进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第四阶段,继续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外防输入仍是重中之重。从去年12月份开始,先行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9类重点人群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截至3月17日,全省共投入接种单位2188个和临时接种点207个,累计接种疫苗408.9万剂次,接种人员237.8万人,接种总量居全国第3位,其中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接种率达到100%,医疗卫生人员接种率达到91.1%。从目前看,全省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整体推进顺利,异常反应发生率在预期范围内。

本轮新冠病毒疫苗实行免费接种

本轮新冠病毒疫苗实行免费接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接种对象,无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均可享受免费接种政策,受种者个人不负担任何费用。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根据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

据悉,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使用的是医保基金滚存结余,山东前期开展了精细的测算,落实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不会因此项费用支出影响当期医保基金的收支,也不会影响群众日常看病就医的待遇保障。并且从长远看,实行全民免费接种疫苗,有利于快速建立免疫屏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稳定基金筹资来源,进而更好保障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新闻多一点】

强化全流程监管,保障疫苗接种工作安全

山东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接种培训,将督促接种人员严格掌握疫苗适用人群和接种禁忌,严格落实接种后30分钟现场留观要求。在每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专家组,组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划分责任区域,确保每个接种点都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人员值守,每个临时接种点都有救护车现场驻守、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置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

强化全流程监管,保障疫苗管理安全有效。在疫苗储存环节,督促疫苗配送企业将疫苗生产入库、出库等数据完整上传到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督促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建立完整的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做到账物相符,杜绝从非正规渠道接收疫苗。在疫苗运输环节,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运输人员安全教育,杜绝无关人员接触疫苗货物,严防运输过程中流向失控。在疫苗使用环节,督促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将疫苗流通和接种信息全面纳入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整合疫苗生产、流通、预防接种追溯信息,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流向可追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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