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疗机构使用5年以上中药制剂申请注册,可豁免部分资料

2021年03月15日15:35  来源: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作者:秦聪聪

3月15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药监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王新建介绍,目前,我省共有医疗机构制剂室127家,拥有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批准文号2400余个。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山东药监局审批和批准调剂的金贝口服液等16个医疗机构制剂在临床应用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下一步,我省将在注册管理、申报程序、调剂使用等方面,积极做好医疗机构制剂管理。

王新建说,医疗机构制剂体现中医药理论的临床实践经验,是中医药传承创新的重要环节。在强化注册管理方面,将重点完善山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制度,根据中医药理论组方配制且该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以上使用历史的中药制剂,在申报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时,可豁免主要药效学、临床研究等资料,有条件豁免毒性试验资料。

健全完善程序,进一步完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申报程序,优化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管理。鼓励医疗机构选择质量管理水平高的药品生产企业委托配制,支持县域医疗共同体、城市医疗集团集中配制中药制剂。

加大调剂使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扩大调剂使用的范围,对具有批准文号或者具有备案号的临床急需中药制剂,经批准后可以在我省医联体、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内调剂使用,并将调剂使用期限延长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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