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社部门喊你交“报告”啦!

2021年03月10日17:3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0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于近日启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于3月31日前,向县市区人社部门报送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以及2020年12月31日前在济宁市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2020年12月31日前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济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报送方式方面,县市区人社部门应畅通报送渠道,提供“不见面”受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既可现场报送,也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和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经营活动情况、财务情况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对其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未按照规定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来源:济宁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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