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 广泛发动 济宁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2021年02月09日20:5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志豪 侯宪锋 张波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志豪 通讯员 侯宪锋 张波)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不断强化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巡查打击、源头管控等项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济宁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向纵深发展。

精心安排部署 强力组织推进

1月14日,市政府召开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视频会议。会后,市禁放办公室立即发挥牵头推动作用,先后下发了《济宁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专项督查方案》、《宣传工作方案》。任城、高新、太白湖、经开、兖州等地相继召开了政府层面的禁放工作会议,分别成立了禁放领导小组,制定详实工作方案,将禁放责任细化分解到镇(街)、村(居),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济宁主城区禁放工作全面铺开。同时,各县市城区也全面执行禁放政策,相继召开了各层面的动员部署大会。1月16日、2月3日,嘉祥县政府先后两次召开县烟花爆竹禁放会议,安排部署禁放工作。1月21日,梁山县召开全县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推进会议,2月7日上午,汶上县政府召开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2月8日起,金乡县抽调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禁放办”全面负责禁放工作。

广泛宣传发动 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禁放办公室统一制发了短视频、《通告》、《一封信》、告知书、宣传口号等宣传资料。1月中旬,任城、兖州区,高新、太白湖区管委会按照市禁放办统一要求,分别以“贯彻烟花爆竹燃放条例,禁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进行集中宣传,通过设立宣传一条街、出动宣传车,集中发放单等形式大造宣传声势。2月5日,曲阜市在大沂河广场开展了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1月份以来,市局联合各媒体制作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网页、视频在济宁日报、城市信报、济宁新闻网、济宁晚报等多家媒体广泛宣传。同时,各地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媒体,通过播发《通告》、制作专题片、悬挂横幅、上门发放告知书、扎制流动宣传车、农村广播等形式,开展了高密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

强化源头管控 压缩烟花供给

由应急部门牵头,对禁放区域内可能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地点、网点再次进行摸排清理,确保不存在非法经营、暗中销货等违法行为。对禁放区域外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严格落实流向实名登记,张贴明白纸,严禁向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目前,禁放区域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点均已撤销。同时,各地还设立烟花爆竹置换点,对居民往年库存的烟花爆竹进行生活用品置换,受到群众广泛赞誉。

强化督导检查 确保工作成效

市禁放办落实部门、警种包保责任制。1月22日至24日,对主城区尤其是扩大的禁放区域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巡查、查处打击等情况全面进行明查暗访。2月3日至4日,结合“农历”小年重点时段的禁放监管,派出督导组进行专项督导,未发现违法燃放行为。2月8日,市禁放办副主任宋昭君副局长召集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调度会议和警种包保工作会议,就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督导检查和包保工作再次进行强调部署。目前,主城区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已全面制发了春节期间的包保督查实施方案,责任落实到人。

加大巡查力度 严查违法行为

依托乡镇街道、村居网格化管理机制,将巡查职责压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持续在大街小巷、居民小区进行巡回检查;对红白喜事家庭、即将开工开业项目和门店的巡查走访,提前上门宣传、提醒、劝导,目前,已发放告知书3560份。2月8日,市禁放办针对除夕、春节至元宵节这些特殊时间段和重要时间节点,再次就落实分片包干、干部包户24小时值班盯守等采取超常规措施进行安排部署,确保辖区每条街道有人巡、每个社区有人查、每个村居有人管、每栋楼房(院落)有人盯。1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紧盯重点环节,按照“零容忍、顶格处理”的工作要求,严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目前,全市已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起,罚款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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