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地通报8起典型问题,两人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2021年02月08日14:04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作者:魏然

东港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南湖镇大宅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伟违规公款吃喝、走访问题。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时任南湖镇大宅科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伟,伙同村“两委”成员、会计(涉案人员另案处理)通过伪造机械费单据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44.33万余元,用于违规公款吃喝、发放福利及走访,其中,王伟个人违规领取福利折价10520元。合并其他问题,2020年12月,王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后村镇榛子埠村党支部委员张传同虚列、套取村集体资金支付餐费招待费问题。2016年8月和2017年5月,张传同在主持村“两委”工作期间,召开会议研究决定虚列支出,两次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餐费,共计13694元。2020年12月,张传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滨州市纪委通报4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

博兴县疾控中心主任助理曹敏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4月,曹敏与博兴县疾控中心结防科原科长白玉峰、原副科长付利、原副科长张涛等人在对曹王中心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时,与曹王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孙志和、副院长孙建港、副院长兼中医科主任李焕忠一同违规接受曹王镇曹二村卫生室负责人宴请。2020年9月,曹敏、白玉峰、付利、孙志和、孙建港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焕忠受到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半年处理,张涛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均予以收缴。

邹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峰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9年中秋节及2020年春节前,刘峰先后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某下属企业负责人及供货商赠送的礼品。2020年5月,刘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惠民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王延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住宿、旅游安排问题。2019年7月,王延达违规接受辖区某企业负责人刘某某宴请;2019年8月,王延达在外出参加会议活动期间,违规接受刘某某安排的住宿及旅游活动。2020年10月,王延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原工作人员刘明新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20年10月,刘明新在其儿子结婚之际,违规收受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礼金。2020年12月,刘明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滨城区纪委关于两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的通报

三河湖镇白家墩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白铁军低保工作失职失责问题。任职期间,白铁军在低保清退工作中失职失责,导致应清退人员继续违规领取低保金;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白铁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杨柳雪镇贾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广忠、村委会原主任马义庆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张广忠在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与时任村委会主任马义庆等人,将村集体账户提取的春节慰问金等款项,变相用于支付其他费用,且未计入村集体账目。张广忠、马义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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