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2人被分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2021年01月14日09:1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1月10日下午,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获悉,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等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朱建娜等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追授席伟等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丁宇翔等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李营人民法庭审判员楚孔岭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汶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林娜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全国优秀法官名单

山东省

马 骏(女)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刘美玲(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杨 宁(女)诸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董 芸(女)冠县人民法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庭长

楚孔岭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李营人民法庭审判员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名单

山东省

刘文强 昌乐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副庭长

许庆晓 费县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

许学同 郓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李 钧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杨 帆(女)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肖窈窈(女)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张 红(女)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林 娜(女)汶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逯元丽(女)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

谭秀良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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