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宁检察让刑事执行检察“金字招牌”更闪亮

2021年01月07日19:0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济宁检察机关始终牢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立足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需求,用扎实的行动守护群众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济宁检察机关的“金字招牌”。年初,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指出了“要将这块‘金字招牌’擦的更亮”。一年来,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围绕发展大局,聚焦监督主业,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改革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2020年,在全体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的辛勤努力下,“金字招牌”更加闪亮。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的3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例;办理的11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名干警在特赦检察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最高检通报表扬;6名干警入选全国、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

面对疫情

主动调整监督模式

疫情期间,各监管场所均实行全封闭管理,给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面对这一客观情况,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摒弃等、靠思想,积极行动起来,创新监督机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检察方式。刑事执行检察人员每天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全市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开展实时视频巡查,全方位掌握监管执法动态。

为了更好了解监管场所监管执法、疫情防控等各方面信息,与监管场所建立了日通报工作机制。检察人员采取电话沟通、审查材料、外围视察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监管场所值班备勤、药物储备、隔离消杀以及人员轨迹、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等情况。据统计,2020年,针对疫情防控、执法管理、权益保障等方面问题,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共向监管场所发出检察建议30余件、书面纠正意见10余件。

疫情期间,因监管场所封闭管理,办案单位无法进入看守所送达法律文书,导致换押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造成“假超期”问题比较突出。为此,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进行沟通联系,推动完善电子文书网上送达、纸质文书传真送达或指定区域送达等方式,很快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另外,依托信息化优势,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全面、详细掌握在押人员羁押情况,对所有在押人员诉讼环节实行全程跟踪,加强对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有效防止因疫情影响而发生超期羁押现象。办理的在押人员赵某某超期羁押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监管场所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深化改革

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近年来通过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较好地解决了派驻检察单一模式存在的弊端问题,但也暴露出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日常办案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为此,济宁检察机关突出问题导向,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着力探索构建巡回检察+派驻检察+日常办案“三位一体”工作新机制,三者相互衔接、优势互补、互相促进,有效提升了全市监狱检察工作整体水平。该项检察改革成果成功入围济宁市优秀改革创新案例。

在“三位一体”工作新机制下,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努力探索符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组织方式、检察手段与工作方法。2020年,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组织巡回检察组对山东省新康监狱进行了跨域巡回检察,对全市各监狱进行了常规巡回检察,开展专项巡回检察24次。针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教育改造与生活卫生制度落实,刑罚变更执行政策把握执行、刑事被执行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深层次和隐蔽性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及整改建议200余项,促进了监狱规范执法水平的提升。其中,办理的对湖西监狱生活卫生工作的检察建议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强化监督

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2020年8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案人员在审查罪犯徐某某减刑材料时发现,徐某某系职务犯罪、金融诈骗犯罪和诈骗犯罪罪犯,涉案赃款近1200万元,罚金60万元,判决生效后未积极退还赃款、缴纳罚金,履行比例不足1%,结合其服刑期间表现,认为该犯不符合“确有悔改表现”的条件,依法向所在监狱提出不予提请减刑的建议。

针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等环节容易滋生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关键环节加强同步监督,有效确保了刑罚执行公平公正。2020年,共审查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600余件,监督纠正提请不当案件260余件。针对财产刑执行案件的立案、执行、变更、终结、上缴、处置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依法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30余件,督促执行金额440余万元。

探索完善社区矫正“日常检察+季度巡查”“实地检察+书面审查”“全面检察+专项监督”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针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终止解除等关键环节,依法纠正社区矫正活动中违法情形500余件,核查纠正脱管漏管380余人。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先后2次对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执法及检察监督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有效规范了基层一线执法司法工作。

加大力度

依法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

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是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为全面履行好这项职责,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足实际,着力完善办案机制,健全办案组织,充实办案力量;主动出击,拓展案源渠道,积极摸排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与市纪委、市监察委等部门加强联系,在线索移送、案件办理方面强化协作,形成办案合力。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还积极推进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2020年5月,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衔接配合规定》,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020年,共办理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50余件,提出排除非法证据意见被采纳20余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来源:济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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