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于正就剽窃道歉 是顿悟还是热搜所迫?

2020年12月31日14:02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蒋肖斌

2020年最后一天,郭敬明似乎幡然醒悟。继12月31日零时,郭敬明就《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作品《圈里圈外》一事在微博道歉;31日上午,于正也在微博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向琼瑶道歉。

这一轮道歉的导火索要从12月22日,话题“111位影视从业者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登上微博热搜说起,截至目前,话题阅读5.8亿,讨论7.2万,已经有156名影视从业者联名,呼吁“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

剽窃、败诉、拒不道歉,却不料互联网的记忆并没有他们想象得那么短。

早在2003年12月,《中国青年报》曾发表记者报道,《<梦里花落知多少>被指剽窃》。庄羽的《圈里圈外》在当年1月出版,而郭敬明还在上海一所大学念书,《梦里花落知多少》则刚刚出版,创下首印30万册的纪录。

庄羽当时表示,她最早察觉此事,是因为有网友的评论指出《圈里圈外》与《梦里花落知多少》“人物性格和语言之相似,她(庄羽)和郭敬明之间必然有一个是可耻的抄袭者”。庄羽发现此事之后非常愤怒,并迅速请了律师。她说,郭的抄袭属于那种比较高级的抄袭,不是原封不动一字不差地搬用,所以打官司在举证上有一定难度,但她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随后,就是长达数年的诉讼。

2006年12月13日,北京一中院依据生效判决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公告,费用由郭敬明承担。

公告中明确表示,庄羽的作品《圈里圈外》(以下简称《圈》)与郭敬明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以下简称《梦》)都是以现实生活中青年人的感情纠葛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从本院认定的构成相似的主要情节和一般情节、语句的数量来看,已经远远超出了可以用“巧合”来解释的程度,结合郭敬明在创作《梦》之前已经接触过《圈》的事实,应当可以推定《梦》中的这些情节和语句并非郭敬明独立创作的结果,其来源于庄羽的作品《圈》。

这也就是郭敬明微博中提到的,“在律师问我选择写道歉信还是刊登判决书的时候,年少轻狂的虚荣和抗拒让我选择了逃避道歉,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当时自己一度很反抗,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

时隔15年,郭敬明突然道歉了。杨过等小龙女16年是一如既往的深情,郭敬明等了15年才道歉,是顿悟, 还是热搜所迫?

和郭敬明类似,2014年,琼瑶发现电视剧《宫锁连城》与其作品《梅花烙》核心内容严重雷同,和于正沟通未果,只能诉诸法律。2014年12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正侵权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于正侵犯了创作人琼瑶的著作权,判处于正公开向琼瑶道歉,5名被告赔偿琼瑶500万元,并要求出品方停止发行《宫锁连城》。一审判决以后,于正不服上诉,但二审驳回于正诉求,维持原判。

剧情相似的是,琼瑶等了3年也没等到于正的道歉。在琼瑶的申请下,2018年4月26日,北京三中院强制执行于正抄袭琼瑶案,在《法制日报》刊登该案相关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于正承担。

庄羽于12月31日上午在微博发表了回应:“时隔十五年,收到郭敬明的道歉,如郭敬明先生所说,这的确是一份迟来的歉意,我接受郭敬明先生的道歉。”

她同时提出,“对于郭敬明先生提出的将《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的版税以及全部收益赔偿给我的这个提议,我有一个新的建议,我也将《圈里圈外》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请郭敬明先生考虑”。

反剽窃基金,于正要不要也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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