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12月23日讯(记者 孙灵猛 通讯员 李琳伟)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政策等方面的情况。
今年,济宁市在全省率先制定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政策,年龄超过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修订规范购房、还贷、租房、离职、退休等9种提取政策,恢复异地贷款业务,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孟剑介绍说,今年1—11月,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84.69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57.57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8.9亿元,实现增值收益3.31亿元,年内新增缴存单位1709家,新增缴存职工4.5万人,各项业务指标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线上、线下均衡发力,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所有提取业务均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14万家,缴存总人数超过58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87.4亿元,向19.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98.9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410.6亿元。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孟剑表示,今后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定位,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严格执行“保一限二禁三”的差别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保障公积金资金运行安全和可持续性,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互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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