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地发布最新通报,3人被开除党籍

2020年12月06日14:39  来源:烟台纪检监察、博山区纪委监委、东港清风

烟台

日前,经烟台市委批准,烟台市纪委监委对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原分党组书记、院长韩国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国昌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韩国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韩国昌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知法犯法,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烟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烟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韩国昌开除党籍处分;由烟台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淄博

日前,博山区纪委监委对域城镇张家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朱增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增强在担任域城镇张家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贴;违反廉洁纪律,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违规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违反工作纪律,虚假整改违规报销的招待费、社会应酬费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套取集体资金;利用职务便利,将社区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社区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朱增强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博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增强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日照

日前,东港区纪委监委对东港区日照街道前山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加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加伟在任日照街道前山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法生育三胎;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上级用于河道治理的专项资金,涉嫌贪污犯罪。

刘加伟身为基层组织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党的十九大之后顶风违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刘加伟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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