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有为青年”为还债 联合父亲非法集资230余万被判刑

2020年11月07日14:5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村民眼中的“有为青年”为缓解债务危机,同父亲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到两年的时间,募集资金230余万元!近日,经曲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父子俩双双获刑!

2009年,28岁的王小强经营了一家养牛场,每年利润达四五十万元,成了父老乡亲眼中的“有为青年”。

2013年,为扩大牛场规模,王小强向银行贷款,还借了高利贷。本想着生意好很快就能还上,可天有不测风云,当年行情不好,牛也病死了不少,牛场资金周转困难,生意走向下坡路。

借款的利息越滚越多,年底的时候,他已无力偿还。

王小强的父亲王大强在村里经营超市多年,人缘好,村民都比较信任他。脑筋活络的他受村民老赵的启发,开始以超市名义对外吸储,帮儿子还债。

2013年底,王大强在超市放置了一个“合作社存款”的牌子,村民到超市购物时,王大强告诉村民他这里可以存钱,利息高、有保障,还购买了一些“灶君像”到村民家中免费发放,以此来做宣传。好口碑再加上老百姓口口相传,来存钱的人越来越多。

见父亲那边获利颇丰,2014年,王小强也开始以经营养殖场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在他们那存款的村民们大都以为,父子俩有超市、牛场的营生,不会出什么差错,更何况利息高,能挣点小钱。可是,后来发生的事却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想。债主频繁找父子俩讨债,父子俩承受不住压力,举家外逃。

2015年2月,村民们发现王小强一家“失联”了!纷纷到公安机关报警。

公安机关以王大强、王小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2019年9月,父子俩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审查,2013年底到2015年2月,俩父子共向9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30余万元。这些资金一部分用于养牛场,另一部分投资了一家鲜奶吧,剩下的拿去偿还高利贷、超市流动资金和家庭日常开支。

经曲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王大强、王小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5万元。

(以上人物为化名)

(来源:济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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