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网警提醒:非法倒卖手机卡银行卡是犯罪,不可取

2020年11月05日19:4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8月24日,通州公安分局接到举报称有人非法倒卖手机卡。经调查,民警发现一男子多次在通州农村地区劳务市场以招聘兼职的方式主动向来往行人搭讪。

当对方有兼职意向时,该男子便提出以50元酬劳为回报,要求对方到附近手机网络运营商营业点办理手机卡,随后将收购的手机卡以每张100元的价格转卖他人。

8月28日,办案民警在朝阳区某公寓内将嫌疑人邵某(男,30岁)抓获。经核实,嫌疑人邵某短短数日便倒卖手机卡50张,其中1张手机卡已经涉及一起诈骗案件,涉案金额2万元。现邵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

非法收售、倒卖手机卡、银行卡,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将自己名下手机卡或银行卡售卖给他人,不但自身面临巨大风险,还有可能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犯罪工具。一旦相关手机卡或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节严重的将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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