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没有新的地方病病人出现,也并不意味着地方病被彻底消灭

2020年11月05日16:14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王小蒙

目前,山东省已经实现了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目标,各种重点地方病已经达到了控制和消除标准,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山东省已经不存在地方病了?11月4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了解到,由地方病致病因素的特殊性,即使没有新的地方病病人出现,也并不意味着地方病被彻底消灭了。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重点地方病消除和控制的评价办法,包括在我省流行的饮水型氟中毒、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和克山病。每种地方病都有相应的判定标准,比如大骨节病,以病区村为单位,7-12周岁儿童无大骨节病病例,那么这个村就达到了大骨节病的消除标准。其他地方病病种的判定标准要更复杂一些,比如饮水型氟中毒病区的饮水氟含量要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碘缺乏病病区儿童、孕妇尿中碘的含量要符合相应标准等等。

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主任医师王学松表示,我省实现了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目标,重点地方病达到了控制和消除标准,就意味着在我省流行的地方病已经不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不过,没有新的地方病病人出现,并不意味着地方病被彻底消灭了,不存在了,这也是由地方病致病因素的特殊性决定的。”王学松说,地方病是一种与群众生产生活行为密切相关的疾病,其发生与自然生态环境有关,与环境中的元素和分布有关,致病因子很难消除。说得再通俗一点:只要地球存在,地方病的致病因素就会存在,地方病就有再次流行的可能。

“有的地方病,比如大骨节病、克山病,致病原因还不明确。”王学松说,虽然在多年的防治工作中摸索出一些预防和治疗措施,也取得了很大效果,但由于病因不明,仍存在发生的可能。

另外,地方病的分布很特殊。王学松表示,地方病往往交织分布,一个地区可能有多种的地方病,尤其在高碘和碘缺乏交叉存在的地区,各项防治工作开展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和精度,才能确保人群碘营养水平,特别是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碘营养水平持续保持在适宜状态。

因此,地方病的这些特殊特点决定了地方病将长期存在。“一旦放松对地方病的防控,就可能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王学松说,以碘缺乏病为例,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是人体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甲状腺激素参与身体新陈代谢,维持所有器官的正常功能,促进人体,尤其是大脑的生长发育。人体一旦缺碘,就会对健康造成损害,缺碘的程度不同,对健康的损害程度也不同。轻度缺碘会引起地方性甲状腺肿,也就是“大脖子病”,地区缺碘越严重,地方性甲状腺肿发病率越高。碘缺乏严重的危害是损害胎儿脑和神经系统发育,导致克汀病的发生,对儿童智力发育和体格发育造成不可逆的严重影响,导致患儿大脑发育落后、智力低下、反应迟钝,甚至出现呆、小、聋、哑、瘫等症状。此外,妊娠期缺碘导致的甲状腺激素合成不足还可引起妊娠妇女早产、流产及死胎发生率增加,也可引起妊娠妇女高血压、胎盘早剥等严重妊娠期并发症的发生率相应增加。其他地方病也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必须长期坚持地方病综合防控策略,慎终如始、一以贯之地抓好地方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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