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一物业员工盯上小区饮水机 疯狂盗窃硬币六千元

2020年10月28日10:55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海东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海东)时下,济宁许多小区内都设立了饮水机,居民通过刷卡或投币的方式随时就能喝到经过过滤的饮用水,让人想不到的是,有人看到了这里面的“商机”,竟盯上了饮水机里的硬币。

在城区的一个小区内,物业公司安装了几台饮水机,公司安排专人定期去取饮水机中的硬币,但在取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硬币的实际数量和饮水机上显示的投币数量严重不符,究竟是谁拿走了饮水机里面的钱?

物业公司内部调查无果后选择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显示是一名穿着蓝色工作服的人所为,物业公司经过确认,画面中的男子就是其公司的员工刘某。办案民警通知刘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通过询问,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多次盗窃饮水机内硬币的事实并如数退赃。

刘某原是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维修人员,一直负责维护小区内的饮水机。一天,刘某在上夜班时候发现办公室工具橱中挂着饮水机的钥匙,趁人没注意将钥匙拿走打开饮水机厢门,把里面的硬币都倒出来拿走后。随后又将钥匙放回到原处。

从此之后,刘某每隔三五天便偷偷拿钥匙把饮水机里的硬币盗出,前后三个月的时间内共计拿了六千余元的硬币。

10月14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任城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合计六千余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做这个事儿真后悔,这么大岁数了,丢人……”,被告人刘某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终经审理,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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