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不达标 邹城俩单位一家被罚一家被封

2020年10月21日19:5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作者:杜波涛 贾令龙 王心融

济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杜波涛 贾令龙)近日,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

检查中发现一超市内消防器材未配置不符合标准,影响正常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将无法正常发挥其灭火功效,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由于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给予10000元的罚款处罚。

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检查人员对该超市负责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火灾隐患。该负责人表示立即改正,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时刻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完整好用,预防和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在另一家动漫城营业场所,消防检查人员发现该娱乐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部分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如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立即采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依法实施临时查封。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并张贴了封条和《临时查封决定书》。同时向单位负责人说明了擅自拆封和使用被查封场所的严重后果。

单位负责人表示,将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对检查出的隐患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

近期,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与公安局治安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20余家单位,发现96条火灾隐患,当场督促整改41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单位消防设施不达标,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比较严重,检查人员责令单位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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