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现场如果没有交警管制
没有摄像头实时抓拍
只能一次次让交通违法者“逍遥法外”
难道真的对这些人没办法吗?
从不锦上添花
只会雪中送炭的
济宁交警蜀黍说
欢迎广大市民举报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全民动员,全民参与!
举报人可以通过122报警电话、到公安机关反映等方式,对其发现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向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属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举报人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准确,遵循时效性原则,应在发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起1小时内进行举报,便于固定证据和查处。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1年12月31日。
十三类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一)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数量;
(二)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四)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五)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
(七)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
(八)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
(九)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未停止运行;
(十)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
(十一)“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
(十二)交通肇事逃逸。
奖励标准如下
(一)举报驾驶大中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奖励200元;
(二)举报其他类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奖励200元;
(三)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举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四)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五)举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六)举报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七)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奖励200元;
(八)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的奖励300元;
(九)举报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200元,举报其他类型车辆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100元;
(十)举报违反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奖励200元;
(十一)举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的奖励50元;
(十二)举报驾驶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的奖励200元;
(十三)为死亡、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奖励1000元。
举报人进行违法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有效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同时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住址和联系电话等有关资料,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
(二)举报的有关线索和证据资料应当包括发生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和地点、违法事实及判定为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依据,并经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属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理。举报本办法第五条第1、8、10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提供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时的视频资料。
现场发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员和车辆后,将其扭送至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属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查实证据确凿的,视为符合举报奖励的发放条件。
不予奖励以下行为:
(一)匿名举报的;(二)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三)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证据不充分的;(四)伪造举报材料,意图骗取举报奖金的;(五)以营利为直接目的职业举报的;(六)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查处的;(七)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取证或无法查处的;(八)举报人属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且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其工作辖区内的。
注意事项
1、对多人举报同一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只奖励最先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举报第一署名人领取;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或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可按照本办法逐项予以奖励,但奖励最高累计限定金额不超过1000元。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获被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在向违法当事人送达处理决定书后3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在接到通知起1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或无法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再次提醒大家
一定要在保证自身安全和不阻碍交通的情况下拍摄举报
通过交警工作人员的审核后
就会赢得奖励的哦
怎么样
听了这么多
是不是想行动起来了呢?
希望大家积极响应此次活动
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共同建设平安大济宁
来源:济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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