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济宁市企业破产管理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济宁市破产管理人服务行为,7月25日,济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
济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是济宁市贯彻中央、省关于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济宁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及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的自律发展,提高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水平,推动济宁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同时标志着破产管理工作步入了自律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轨道,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政府部门、人民法院、破产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搭建了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
协会成立后,将进一步强化协会的管理、培训、惩戒,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职能作用,制定工作规范监督、指导会员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破产管理人在承办业务过程中,要服从人民法院的指导,搞好经常性沟通,不断提高相关业务领域的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职业优势,依法推动困难企业资产重组和经济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释放社会活力,为济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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