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济宁市残联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28日报名截止

2020年07月24日18:21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市残联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服务社会双重作用,按照《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托底安置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42号)和《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济财社〔2019〕11号)等文件要求,济宁市残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

济宁市残联服务保障岗位。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热爱残疾人工作,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35周岁以下,具有济宁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三、四级或视力四级的残疾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选聘)。

(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身体条件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8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济宁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市康复中心一号楼)

3、联系方式: 7816111

(二)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其中户口簿需复印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2、本人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毕业证等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2020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1);

5、《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可去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认定办理),一式三份(附件2);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四、考察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公益性岗位双向结合的形式确定录取人员。由济宁市残联与济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成公益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残联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六、岗位管理和待遇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招用人员确定岗位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市残联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七、本招聘公告由济宁残联、济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7—7816111

监督电话: 0537—2343234

济宁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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