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信访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月20日报名

2020年07月17日08:4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15日,济宁市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岗位为济宁市信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济宁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服务保障岗位。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3人。

招聘范围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过失业登记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以下6类人员: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2.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6.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尚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拟报名人员,须到常住地为民服务中心(以前的乡镇(街道)人社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招聘条件需具有济宁户籍(非济宁户籍人员需在济宁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并且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年龄在22至4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特殊专业特长且素质优秀的人员,选用年龄可适当放宽一至两岁。

此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报名地点济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京杭路30号社会保险服务大厅30号窗口)。联系方式:0537—2967253(济宁市信访局)、0537—2343234(市就业中心)

本次招聘采用公益性岗位双向结合的形式确定录取人员。由济宁市信访局与济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成公益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取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经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信访局负责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市信访局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 0537—2967253       监督电话: 0537—234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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