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企业 市场监管局喊你来年报啦!

2020年05月09日18:0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2019年度年报工作已启动2019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sd.gsxt.gov.cn)年报公示。

为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延迟至本年12月31日,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

年报信息公示作为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客观需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的高低,直接反映了济宁经济整体活力和市场活跃度,是检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标准,是社会普遍关注的营商环境指标,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关乎全市经济发展、社会信誉、整体形象。

小编再次提醒

没有及时申报

↓ ↓ 将会对你造成以下影响↓ ↓

根据《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未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省市场监管局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不及时移出,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满5年未再发生所有规定列入情形的,才能移出。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被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一系列经营行为将受限: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

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驰(著)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全省统一年报咨询电话:0531-82679001

来源:济宁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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