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合伙人!任城区“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令

2020年05月09日20:25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2020年任城区“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令发布啦!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

为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鲁人社发〔2018〕40号)《济宁市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9〕14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我区征集了“合伙人”需求项目15个,涉及3个镇(街道)24个村,现面向社会诚意招募“乡村振兴合伙人”。

一、“合伙人”要求

“乡村振兴合伙人”是指在现代生态农业、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领域,采取资金合作、技术入股、专业服务等形式,与招募村“一对一”开展结对合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海内外企业家、创业者等各类人才。

乡村振兴合伙人面向海内外企业家、创业者、金融投资者、专家学者、创业团队、种植大户、农村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非遗传承人等各类人才进行招募。

热爱“三农”工作,情系故土乡村,有浓厚的国家情怀,积极为乡村振兴事业出谋划策,并致力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

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较成熟的产业项目、较高的技术水平,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创意规划等,能够为乡村发展提供资金或技术支持。

在区域内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美誉度,所在团队有一定经济实力,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好发展潜力,有“三农”从业经验的优先。

有一定优势和特长,能够吸引、整合、调动多方资源,为结对村发展出谋划策、推动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实现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增收致富,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二、“合伙人”待遇

合伙人可通过合同约定享有乡村和乡域内项目开发等优先权,在项目报批、土地流转、资金补助、信贷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合伙人可获得“荣誉市民”“名誉村长”称号,对招募村发展和实施重要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合伙人可在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在内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人才工程项目评选等方面享受我市优惠政策或给予倾斜。

对经认定符合双创人才集聚计划的合伙人,创业人才项目,市财政按照相应类别,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创新人才项目,市财政按照相应类别,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经费资助。

对经认定符合济宁市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的乡村振兴合伙人,三年内按照500-30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

对于合伙人开展合作项目,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且绩效评价优秀的,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奖励。

在乡村振兴合作项目中,可对乡村振兴合伙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15万元,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最高400万元,按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

三、“合伙人”招募需求信息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查看“合伙人”招募需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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