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济宁市2020年企业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启动

2020年05月08日19:2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一年一度的企业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马上要开始了,从事劳资的小伙伴们看到这个消息,速速做好准备吧!不过,今年的基数申报工作没有那么复杂哦,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单位坐在办公室里就可以申报了。现在,详细攻略来啦!

一、申报范围

我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各类单位(不含以个人身份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方式

原则上采取网上申报,确实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以现场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8日至6月19日。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参保单位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 (http://sdjnsi.jiningdq.cn)首页—“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单位)”—“济宁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打开“缴费基数申报”功能菜单进行申报操作。详见《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说明》(附件1,见文末二维码)。

(二)现场申报

对确实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现场申报时须携带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公示结果(附件2,见文末二维码)、《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附件3,见文末二维码)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1、缴费基数的构成

参保单位按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申报缴费基数。新入职职工以当年已发放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申报缴费基数。

2、缴费基数确定办法

(1)社保部门将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与公积金、税务部门等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对申报数据存有疑议的,由社保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实地稽核。

(2)社保部门按照“封顶保底”的原则确定职工当年度缴费基数,即职工缴费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执行;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执行;介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300%的,按实际缴费工资执行。

3、其他要求

(1)严格履行公示制度。参保单位对网上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在本单位公示栏或其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由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确无异议后再完成网上基数申报。公示证明和职工签字确认手续由单位妥善保存待查。

(2)依法按时足额申报。参保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上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社保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按照该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缴费数额的110%,批量核定当年度单位月应缴数额。对未按规定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来源:济宁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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