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15项硬核措施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020年04月21日14:58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安排部署,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济宁市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严惩诬告陷害行为的若干措施》,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履责、勇于担责、奋发有为,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勇担使命。

强化培养锻炼,引导担当作为。

培养政治意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突出抓好理论武装,发挥干部政德教育基地作用,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培养开放意识。大力实施开放型专题培训,有计划选派干部到发达地区、园区、金融机构和市驻外商务代表处、商会等学习锻炼,在对标先进中开阔视野。

培养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培养服务意识。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落实“四不两直”调研检查,实行“点对点”联系乡村、社区、企业、工程项目,提倡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参加组织生活。

聚焦一线攻坚,鼓励担当作为。

鼓励“双招双引”。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鼓励创新招商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和重点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企业投资项目“30个工作日”手续办理时限,特别重大项目专题研究、特事特办。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流程再造,落实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的要求。

鼓励干部建言献策。建立干部建言献策受理机制,完善受理平台,畅通受理渠道,干部意见建议被采纳的予以奖励。

充分发挥考核表扬激励作用。加大干部平时考核力度,及时落实奖惩措施,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攻坚克难奖”“勇于创新奖”评选表彰。

树立实干实绩用人导向。用好干部执行力和工作实绩档案,对引领作用强、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和埋头苦干、敢于负责、成绩显著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落实关爱干部措施。认真落实干部正常福利待遇和谈心谈话制度,抓好乡镇(街道)机关“五小”建设,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

坚持严管厚爱,保护担当作为。

落实容错免责。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抓好容错免责。对免责处理的干部,在年度考核、评先树优、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不受影响,所在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不作负面评价。

预防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诬告陷害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同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予以澄清正名,积极避免和挽回损失。

建立责任共担机制。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基层大胆探索;对下级事前已请示,上级同意或未给予明确答复,以及上级工作协调不到位的,需要责任共担,不得只对下问责。

精准规范问责。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的,要分清责任、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精准规范,做到权责一致、错责相当。

公正客观评价被问责干部。对认识深刻、整改到位、勤勉敬业、担当务实、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影响期满后,在干部考核、评先树优等方面不受影响;在选拔任用方面,合理安排、大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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