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济宁出台7项措施 促进文旅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03月17日17:34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为更好地服务全市文化旅游企业,推进文旅企业复工复产,日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中央、省、市出台的促进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一)政策支持范围

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

(二)所需申请材料

纸质版《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1份。

(三)办理流程

1.申请旅行社向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交申请书,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对申请旅行社交纳保证金情况、有无待处理违规处罚等情况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统一上报市文化和旅游局。

2.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请旅行社进行综合审核,无问题后,及时向申请旅行社发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3.旅行社取得《退款通知书》后,与银行进行电话预约,确定好相关事项后,携带《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存款开户证明书》(存单)、《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及旅行社全套印鉴等前去办理。

(四)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2173678,联系人:闫雪静

在职导游员晋级中、高级导游考试奖励

(一)政策支持范围

通过2020年度中、高级导游晋级考试的在职导游员。

(二)办理流程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网址、要求以省文旅厅通知为准。

2.资格审核: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审核。

3.交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站进行网上交费。缴费时间、金额以省文旅厅通知为准。

4.省文旅厅核定通过人员名单并奖励,其中晋级中级导游员的奖励500元,晋级高级导游员的奖励1000元。

(三)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2212396,联系人:顾非

提前兑付入境旅游奖励补助资金

(一)政策支持范围

2020年4月底前将2019年入境旅游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对2019年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给予接待游客人天总量奖、包机奖、邮轮(游船)奖等奖励。

(二)办理流程

省文旅厅根据《山东省入境旅游奖励暂行办法》、《山东省入境旅游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奖励。

(三)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外交流和合作科2259589,联系人:马荣华

对组织一线防疫人员旅游休闲的企业给予补助

(一)政策支持范围

2020年3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单独组织一线防疫医务、疾控人员团队游的旅行社予以奖补。

(二)所需申请材料

待省文旅厅具体操作细则下发后,按要求执行。

(三)办理流程

待省文旅厅具体操作细则下发后,按要求执行。

(四)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科2173678,联系人:闫雪静

第四届济宁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

(一)政策支持范围

全市范围内凡属文化旅游、文艺演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文化体验等领域的文化企业,文化旅游景区均可申报参加。

(二)所需申请材料

1.纸质版合同《济宁市文化惠民消费季合作协议书》一式3份;

2.《济宁市文化惠民服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一式4份;

3.企业营业执照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各7份。

(三)办理流程

1.企业登录“济宁文化惠民消费服务平台”(网www.sdlfcm.cn)进行网上申报,按照申报流程填写详细信息、下载合同自行打印填写。

2.市平台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店铺,企业按照流程完善信息、上传产品,同时将合同及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各7份直接报送或快递至市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参与消费季活动。

(四)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2172530,联系人:杨韦拉

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做好中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帮扶工作

(一)政策支持范围

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

(二)所需申请材料

根据各银行机构要求。

(三)办理流程

直接申报银行贷款类:企业向地方法人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贷款申请材料。

融资类: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在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首页中的“企业融资需求征集”模块注册登录后填写“企业融资需求表”。

(四)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2172530,联系人:马敏

重点文旅项目贷款贴息政策

(一)政策支持范围

纳入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库的文旅项目。

(二)企业条件

1.项目投资主体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

2.企业财政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3.企业正常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三)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所在县(市、区)政府对项目发展高度重视,已与项目投资主体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2.项目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已依法办理立项、环评、规划、土地、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3.已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建设方案,3年内建成营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

4.项目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可提供相关证明。

(四)所需申请材料

1.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申报文化旅游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文件;

2.山东省文化旅游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正式投资合同;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权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5.经审计的最近两年企业财务报告;

6.银行贷款合同及付息单;

7.银行出具的已支付利息的确认单(贴息期内);

8.利用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情况说明。

(五)办理流程

1.符合要求的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填报《山东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引导资金申请表》、提供所需申报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报各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审核。

2.各县(市、区)文化旅游部门以正式文件,统一归纳申报材料,报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审核;

3.市财政主管部门合规性审核;

4.市文化和旅游局以正式文件向省文旅厅申报。

(六)咨询联系电话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2172530,联系人:马敏

(来源: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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