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旅游企业的亲们,请查收这份3.15诚信经营倡议书

2020年03月15日08:49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全市旅游经营单位“凝聚你我力量、共创诚信环境”倡议书

全市旅游经营单位: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旅游经营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理解、支持、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全市防控大局作出了牺牲和贡献。目前疫情趋于平稳,旅游行业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逐步复工复产。为推进诚信旅游体系建设,为下一步疫情全面结束和旅游旺季同时到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结合今年“凝聚你我力量”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旅游行业协会特向全市广大经营业者提出如下倡议:

疫情为重,坚持防控

疫情防控高于一切!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服从管理。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星级饭店、A级景区复工复产指南要求有序复工,保证复工的员工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在开展经营活动时,要按照要求做好游客测温、登记、场所消毒等工作,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诚信为本,守法经营

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食品安全法》《价格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规范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广告用语;规范旅游产品报价,向社会公开旅游项目的真实价格;规范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重点规范旅游住宿标准、自选旅游项目及其价格等。做到“三个信守”,即信守合同、信守产品质量、信守责任,让游客明白放心消费。

爱岗敬业,优质服务

积极宣传济宁旅游资源,自觉维护旅游业良好形象和声誉,杜绝诋毁或有损济宁形象的言行。增强尽职尽责的服务意识,提高规范周到的服务技能,塑造旅游员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诚信至上、周到服务、乐于奉献的形象。

公平竞争,实现共赢

反对非法经营,抵制不正当竞争。倡导比服务、比质量、比文明的合法竞争,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格局。严禁随意涨价和恶性削价,杜绝假货,抵制强买、强卖、拉客、宰客、骗客行为。

全市旅游企业的亲们,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合力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抗击疫情、消费维权,凝聚你我力量、共创诚信环境。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济宁市旅游行业协会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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