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推出八条措施 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

2020年03月06日21:2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3月3日,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英勇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激励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不畏艰险、勇往直前,《通知》就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提出八方面措施。

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地方可对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给予适当工作补助。

二是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应依法认定为工伤;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是改善防护条件。落实社区防控工作经费,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合理配发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

四是切实减负减压。进一步充实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力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社区防控工作效能。

五是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

六是加强关爱慰问。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因公死亡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家属走访慰问工作。

七是开展表彰褒扬。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

八是加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宣传力度。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好上述政策措施,切实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为守严守牢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社区防线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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