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进一步加强相关防控措施的通知

2020年02月02日22:17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 为适应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近日,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进一步加强相关防控措施下发通知,要求对所有发现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集中医学观察实行属地管理,严格实行“定点集中、单间隔离”。密切接触者应扩大至与病例(包括确诊、疑似、轻症病例)发病前3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3天内有密切接触的所有人员。

对发现的有发热等症状者、检测阳性者应及时转送医院隔离治疗。其他阴性者继续隔离观察,直至与病例或感染者末次接触后满14天方可解除。

湖北来鲁人员隔离期间必须严格进行健康管理,隔离满14天且体温检测正常、无其他可疑症状的,由社区防控小组确定解除隔离。有发热、咳嗽等密切接触史的要进行实验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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